搜索
搜索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宣扬女权主义已死是为了转移社会矛盾?

宣扬女权主义已死是为了转移社会矛盾?

【概要描述】

  • 分类:国际资讯
  • 作者:邢春燕
  • 来源:澎湃新闻
  • 发布时间:2015-10-28 00:00
  • 访问量:
详情

(当地时间2015年1月17日,法国巴黎,女权主义者在当地举行示威,要求捍卫女性堕胎的权力,并纪念法国堕胎合法化70周年。  东方IC 资料图)

近日,英国《观察者》(Spectator)杂志网站头条刊发名为《女权主义已经终结,战争已打赢,是时候向前进》的专栏文章。作者埃米莉·希尔(Emily Hill)认为,现代女性已不再受到压迫,女性不管是学业还是职业表现,都优于男性。她以自身为例,称“一个人的出生不能决定其发展……当我们这一代到达职业顶峰的时候,整个英国的管理结构将发生改变——被女性化。”

她还对新女权主义展开批判和质疑,“如果我们喜欢的话,为什么不应该化妆,穿长筒袜和吊带?从伊丽莎白一世到贝蒂·戴维斯,女性一直认为口红、高跟鞋和杀手发型是合法的武器,就像弓弩和火箭炮一样有效。但是新女权主义者却决定抽走这些生活的乐趣,并不断宣扬在英国做一个女人是多么可怕。”

随后,英国“日常性别歧视项目”(该项目汇集了8万女性关于性别不平等的日常经历)的创始人劳拉·贝茨(Laura Bates)于10月25日在《卫报》刊文反击,称一些人宣称“女权主义已经终结”,只不过是一种“障目法”而已,目的是转移社会矛盾。

贝茨写道,每周,仍然有女性遭到男性伴侣的谋杀,每年仍有8.5万女性被强奸,40万女性被性侵。每年5.4万孕妇遭到歧视而丢掉工作。英国女性整体比男性工资低19%,在富时100指数公司上班的女性整体少于男性。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是女性,女性的家务和育儿工作得不到任何报酬,价值被低估。在学校,三分之一的女生遭受不必要的性接触,如果年龄在16到18岁之间的也可以被称为性侵。四分之一的女性遭受家庭暴力。“这些你们都知道,也曾经有所耳闻。”她说。

贝茨说,《观察者》杂志及其他一些人非常体贴明智地给了我们喘息的机会,因为一次次重复这些数据确实有点累。孜孜不倦地追着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并非易事,有一部分人会用手指着耳朵大唱,“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不过,这些人的计划出了点故障,因为愤怒地否认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反而最明显不过地说明社会尚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

(当地时间2015年10月7日,英国伦敦,《妇女参政论者》首映礼上,女权主义者点燃彩烟进行抗议。  视觉中国 图)

对女权主义这种日益高涨的担忧来自何方呢?贝茨说,如果正如许多评论家所说,女权主义运动正在衰落并以自然的方式走向死亡,那么头条文章宣称女权主义支持者是“女权纳粹”并鼓吹其灭亡几乎是没有必要的。真正的线索可以在文章里找到,这些文章谈及人们对“挑逗口哨”的反对,敦促女性控制住自己,认为妇女政治话语权缺失的真正原因是女性把自己定位于家庭主妇。

对于文章提到的这两种观点,贝茨认为,这是用来转移大部分男性的过失,“如果我们认为,在街上将女性身体作为公共财产的行为与她们在工作场所受到歧视的事实之间有一些联系,那么吹挑逗口哨的人或许要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将其强加于女性自身不受控制的荷尔蒙。”

贝茨反问,一些人仍然热切地提醒我们,英国曾经有一位女首相,我们的女王也是女性,所以到底我们在大惊小怪什么呢?还有人带着狂热,将现代女权主义描绘成痴迷于体毛和口红。

她说,现在的问题是,对于女权主义日渐庞大的影响力,掌权者的焦虑日益增长。所以,他们试图通过将女权主义者刻画成无病呻吟牢骚不断的人,或者一本正经、攻击无辜男人的鹰身女妖,达到削弱它的目的。

现在社会上仍然有一种根深蒂固且阴险的偏见,认为提倡女性权利就是要试图夺走男人的东西,就是这种担忧汇聚成了反女权主义的文章。但是,那些对诸如高男性自杀率等男性问题关心的人,并非绝对地反女权主义,反而支持女权主义。

我们都希望终结性别刻板印象,即男人是粗糙而不感性的,女人是脆弱敏感的。那些声称在监护权纠纷听证会上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男人,实际上也反对关于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他们知道妇女经常因‘怀孕风险’遭排挤甚至被解雇。“

贝茨呼吁,利用整个社会的潜力,而不是社会上一半的人,行动起来,将会让每个人都收益。这不是男性对抗女性,而是人类整体对抗偏见。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电话(Tel):010-84833270/84833276   传真:010-84833270转811
网址:www.woman-legalaid.org.cn  邮箱:ngo@woman-legalai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3号楼1304室邮编:100029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官方微博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二分  京ICP备11048134号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