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女生受辱案宣判,最重者判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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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连云港电大一女生遭多名女生剥光衣服殴打并拍照上传至网络,一度引起广泛关注,本报也曾对此事进行报道。3日,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4名施暴女生犯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分别领刑2年半至6年半不等,另一涉案男生犯故意伤害罪领刑6个月。
今年5月11日,网友“你丹姐阿”在QQ空间上传一组一长发女生被殴打的照片。照片显示,女生被殴打时,遭遇扒光衣服、剪发以及拍裸照等恶行。据了解,被打女生孙某是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一名在校学生,参与施暴的4名嫌疑人均为女生,另有一名男生赵某涉案。5月11日,受害女生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5月12日,郑某等5人被依法刑拘。案发时,杨某、封某和万某等3人均为未成年人。
案件审判长海州法院少年庭庭长李保群表示,目前,全国多起同类学生暴力案件中,鲜有嫌疑人被判刑,大多“凶手”最后都以被学校开除或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结束。因此该院对此案也非常慎重,希望此案的宣判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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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致死:苏州十四岁少年惨死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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