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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检方决定不批捕养母:属于轻罪案件

南京虐童案检方决定不批捕养母:属于轻罪案件

【概要描述】

  • 分类:国内资讯
  • 作者:
  • 来源:扬子晚报
  • 发布时间:2015-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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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就备受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涉嫌殴打养子小虎(化名)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昨天,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获悉,浦口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已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这个决定是如何作出的,不逮捕就表示李征琴“没事”了吗?扬子晚报记者专访本案检察官,对此做了详细解释。

    4月2日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小虎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

    4月2日

    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发布小虎被打照片,引起网友大量转发。

    4月5日

    凌晨,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李征琴殴打小虎致其轻伤一级。

    4月5日

    晚8点,扬子晚报记者赴安徽来安独家对话小虎本人以及其亲生父母。

    4月12日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4月16日

    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就此案举行审查逮捕听证会。

    4月19日

    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李征琴的决定。

    最新进展检方依法对李征琴作出不批捕决定

    2015年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方审查全案证据,综合多方意见和本案案情后认为,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无逮捕必要。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李征琴的决定。不批捕是否就表示李征琴“没事”了?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专访了本案检察官。

于法

  属于轻罪案件,综合评估无逮捕必要

  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的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有严重罪行或者具有明显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征琴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轻罪案件。李征琴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端正,真诚悔罪。另外,李征琴在南京本地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工作,无任何前科劣迹,表现一贯良好。经综合评估,李征琴不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打击报复证人、被害人或者自杀、逃跑等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因此,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不批准逮捕。

  不逮捕并不意味免除刑事责任

  本案中,李征琴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的不逮捕决定,是否意味着此案终结?对此,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是否逮捕不会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有法律界专家也称,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就是无罪。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告诉记者,法律流程上,公安机关得到检方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相关法律文书后,李征琴就会结束被羁押,随后很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期限可能是一年,公安机关会对此案进行补充侦查,再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法院宣判了,李征琴才会获刑。

于情

  检察官认为,李征琴主观恶性并不大

  办案检察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犯罪动机和目的是衡量一名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小的重要因素,在办案过程中需要予以充分关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之所以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主要是因养子小虎在接受教育过程中不听话,对其采取了不当的管教方式。因此,动机是为了矫正小虎的不好行为。客观上,该案系犯罪嫌疑人采取不当的家庭教育方法而引发的一起刑事案件。检察官认为,李征琴的行为与一些长期虐待、无端随意殴打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不同,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考虑小虎意见,不批捕对孩子成长有利

  办案检察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对发生在具有监护关系的共同生活成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尊重被害人意愿。《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因此,在处理该案过程中,小虎多次向检察机关表达了想见妈妈的意愿,被害人亲生父母也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不批捕李征琴的请求。因此,本案检察官认为,不批准逮捕李征琴,可以让被害人小虎早日安心正常学习、生活,对恢复其身心健康会具有积极帮助。

马上追访

  小虎的监护权究竟应该归谁?

  浦口民政:等案件尘埃落定再说

  昨天,李征琴的丈夫,即小虎的养父从网上获悉了检方决定不批捕李征琴的消息。不予批捕后,李征琴可能很快就会回家。有心理学专家认为,李征琴可在短暂调整后,与小虎见面。一方面,小虎迫切想见养母;另一方面,李征琴对于自己的粗暴行为也有深刻的认识。只要李征琴精神状态良好,完全可以和小虎见面。

  那么,小虎的监护权究竟应该归谁?昨天,浦口民政部门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监护权仍在养父母手中。“当时李征琴在安徽办理了监护权变更手续。”民政部门相关人士称,尽管后来经过警方调查,李征琴在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受害儿童带至南京的家中进行抚养,但是李征琴对于小虎的监护权并未撤销。事发后,小虎的亲生父母也只是取得了小虎的临时监护权。后期小虎的监护权是否会变更,要等李征琴的案子尘埃落定再讨论。

  独家再还原“虐童”前前后后

  当天孩子两次说谎,她气急下重手

  本案的一名知情人这样告诉记者,李征琴对自己要求很高,这样的性格也决定了她对养子小虎的要求肯定很高。

  李征琴和小虎的亲生母亲是表姐妹,李征琴本人也是从农村通过自己的奋斗一步步融入城市的。而表妹则一直生活在农村,小虎是她第三个孩子。小虎6岁时,李征琴把小虎带到南京。小虎上小学后,由于贪玩,老师布置的作业记不下来,回来不知道做什么。李征琴意识到这样不行,于是在他的身上下了大功夫。每天,李征琴都要督促小虎学习,功课完成后,李征琴才会做她自己工作上的事,每天很晚才休息。就这样,小虎的成绩逐渐变好。

  案发当天是3月31日。李征琴回忆,当天下班回家的路上就接到了小虎的电话。电话中,小虎称语文考试考了97分,全班第二。李征琴很开心,决定回家奖励孩子。不过,回家后,李征琴觉得小虎撒谎了。她对小虎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了如指掌,这次的语文试卷其实很难,凭小虎的能力根本拿不到97分。李征琴认为,小虎肯定作弊了。小虎以前有作弊“前科”,老师曾和她说过。不过,小虎并不承认,最后经多方证实,小虎自己还是承认撒谎了。这让李征琴很生气,就用挠痒耙打了孩子的腿。不过,事情很快就结束了,小虎像往常一样做作业。

  不久,李征琴又从小虎书包里发现了跳绳。对于跳绳这件事情,李征琴和小虎早有约定,没有体育课不带跳绳,而当天并没有体育课。李征琴再次发火。随后,她抽查了小虎课外读物《木偶奇遇记》的阅读情况。小虎说已经读了,结果李征琴发现小虎并没有读。两次被骗,李征琴情绪失控,拿起跳绳就对着小虎一通抽打。之后,小虎像往常一样写作业、洗澡、睡觉。李征琴因为血压升高先上床睡觉。

  事后几天,李征琴也没太搭理小虎,想让他反省一下。直到公安机关找来,李征琴诧异的同时才意识到事情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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