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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律师实务培训暨案例研讨会”在杭州举办

  • 分类:千千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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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8-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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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律师实务培训暨案例研讨会”在杭州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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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媒体的系列曝光,针对妇女(包括女童)的家庭暴力、性骚扰和性侵犯等恶性性别暴力案件不断浮出水面,不仅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巨大创伤,也在一次次挑战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权威,影响极其恶劣。北京市千千律师所(下称千千律师所)结合机构的实际工作需要和战略规划,依托各地的网络志愿律师资源,于2013年发起组建了“反家庭暴力”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和“守护天使”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并在全国各地办理了数十起典型的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性别暴力案件,积累了处理此类案件的丰富经验。

为对上述典型案例做一系统梳理,也为对正在承办的一些典型案件做一内部法律研讨,千千律师所于2019年8月16日_17日在浙江杭州举办了“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律师实务培训暨案例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关注此类问题的执业律师、警察、专家学者、公益机构、媒体人士等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社会性别专家、原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郭瑞香女士从国际视角出发,分别做了“实现国际承诺,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和“预防与应对女童性侵犯的共识与行动”的主题发言,郭老师的分享主要聚焦性别暴力的事实和数据、国际框架与行动以及拆除性别暴力壁垒的全球行动三个方面。据郭老师介绍,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44个国家制定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依然有49个国家缺乏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但只有52个国家制定了反对婚内强奸的法律,有37个国家对强奸犯无任何法律制裁,只要他娶了或准备娶受害者为妻,每年仍有1200万女童在18岁以前结婚。郭老师呼吁:要打破沉默的文化,拆除壁垒,联合起来,消除性别暴力;教育是最好的保护,预防是最有效的干预;“他为她”应坚守的七个原则:相信、理解、鼓励、发声、引领、挑战和支持;并再次重申,尊严、人格、价值是每个人作为个体必须享受的基本人权,任何形式的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都是不可接受的,并非宿命,可以避免。

互动阶段,参会人员与郭瑞香老师就如何做好青少年性教育、男性参与现状、性别暴力的经济成本核算,以及如何最大化地帮助性别暴力女性受害人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监利县公安分局反家暴工作室负责人、湖北省妇联反家庭暴力专家顾问万飞老师代表“万家无暴”做了“反家暴沟通中的策略运用”的主题发言。万飞老师用亲身经历,将这种沟通策略归纳为三个方面:其一,营造小气候,推动大局面。比如,寻找利益共同体、探索普遍适用方法、积极展示联动成效、推动大范围应用。其二,运用小技巧,解决大难题。比如,以上压下“逼”合作策略、巧用时机“借”领导策略、利益捆绑“吓”民警策略、共同需要“讨”头衔策略等等。其三,尊重小人物,带来大影响。比如,记者、基金会项目专员、圈内人等等,公众效应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要尊重每一个朋友,挚爱反家暴工作,迎难而上。

 

 

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志愿者林爽女士做了主题为“三年走了多远?反家暴法实施监测报告”的精简分享。根据该报告,《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三周年来,取得了一些重大进展,比如超过6个国家机关和21个省(区、市)出台了上百个《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文件,涉及地方条例、地方实施办法、告诫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等方面,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的公安机关出具了告诫书,绝大多数地市人民法院核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实法律责任,有施暴者受到治安和刑事处罚,或被起诉,更多民间机构参与反家暴,体量小效果大。但法律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如,特殊保护方面,未成年人之外,对其他特殊弱势人群重视不够;强制报告很少使用;告诫书潜力远未发挥;庇护场所多而可及性差;保护令申请较少,核发率总体不到2/3,撤回最高达1/3;加害人矫治的规定不切实际,实践尚难开局;撤销对成年人监护权的判例尚未出现;多机构合作机制缺乏,跨地区合作难;服务质量欠佳,服务人员缺乏能力建设;数据和统计工作不力,披露滞后;对家庭暴力理解狭隘;不能保护当事人隐私,甚至泄露当事人信息;问责难以落实,等等,并从加大人大执法检查和调研,督促出台更多地方法规,国家机构出台更加全面综合的配套措施,强化多机构合作,数据收集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性别平等意识和反家暴能力,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服务组织的杠杆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妇女儿童维权专家、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特聘专家、原北京青年报深度报道资深记者张倩女士结合跟进的案件,通过比对同语《中国性少数群体家庭暴力研究》与由“蝴蝶袋鼠事件反家暴公益志愿团队”与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的针对“性少数人士向父母出柜后境况遭遇”调查报告的相关统计数据,做了题为“从‘蝴蝶’遭父母限制人身自由案看性少数人群出柜后的境况遭遇”的主题发言。除了系统梳理“蝴蝶案”的来龙去脉以及志愿者和公益律师接力参与救助的过程,张倩老师还深刻反思了性少数人群家暴受害人的维权,在实践中所面临的来自观念意识和法律制度两方面的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案例研讨环节,“反家庭暴力”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队成员相继分享并会诊了正在承办的广东某中学教师周某遭丈夫家庭暴力致死案,以及从亲自经办的十起家暴离婚诉讼案件回看《反家庭暴力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律师向参会律师们推介了“守护天使”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并简要分享了该团队过去6年来在举办守护天使律师实务培训研讨班、承办跨区域儿童性侵典型案件、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儿童安全普法宣教活动、推进防性侵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和完善以及编写《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手册导读》等方面的工作。



 

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真爱项目反虐待社工李梓琨女士结合自身参与的多起儿童遭性侵案件的救助经历,做了“受性侵儿童社会工作实务在多部门多专业联动救助中的角色”的主题发言,李梓琨老师详细介绍了真爱部门参与儿童救助的工作流程(接报、司法程序推进、个案管理与服务)以及社工所扮演的功能和角色(需求评估,资源链接,创伤研究),重在优势视角,鼓励孩子们发展自己的长处,理解受创孩子和家庭多样化的需要,帮助赋能,调动案主内在的资源和力量,创造条件,让孩子们自然回归有支持的现实环境。而在联动救助过程中面临的困境方面,李梓琨老师强调,不少接到报告的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和法律援助的衔接:加害者不得到妥善处置,受害儿童和家庭就无法安宁度日;偏远山区的孩子需要的资源匮乏,链接过程更是困难重重。
 


广东海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恒创未成年人公益服务中心理事长赖伟楠律师结合恒创团队所救助的多个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探讨在未成年人性侵个案法律援助中的一些法律疑难点,比如歧视性观念根深蒂固、取证难、立案难、侦破难等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值得深入探究的话题:面对受到性侵的孩子,怎样的帮助才是正确、有效的?如何破解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三难”问题?如何构建司法部门、公益机构/人士协调、沟通、互助平台?如何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全民支持网络?

 

妇女儿童维权专家、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特聘专家、原北京青年报深度报道资深记者张倩女士结合自己多年来跟踪报道社会热点难点案/事件的经历,做了“如何有效引入媒体介入报道性别暴力案件”的主题分享。张倩老师表示,之所以要引入媒体介入,旨在帮助维权,有效介入才能维权,无效介入不仅不能维权还可能好心办坏事。如何让媒体介入涉性别暴力案件报道?张倩老师认为,一定要谨记两个关键词,先做“绝缘体”,再当“倡导人”。先做“绝缘体”是指律师要做屏蔽媒体“二次伤害”[i]的“绝缘体”,再当“倡导人”是指律师要帮助媒体找准这个新闻的支点(新闻核)。张老师特别强调,涉性别暴力案件,二次伤害无处不在,防不胜防,因此通常应当以“不报道”为原则,引入媒体报道只在几种特殊情形下:其一,加害人有特殊身份地位,可能导致司法不公的;其二,牵涉受害人为此前未予关注的特殊群体(如农村留守儿童、目睹家暴儿童等);其三,可能彰显立法缺失,亦或暴露“恶法”罪状的(如嫖宿幼女罪、男性性侵害立法缺失等);其四,可能凸显某类社会现象亟待引发社会关注的(如利用网络性侵害儿童)等,普通涉性暴力案不具新闻性,一律不需媒体介入。而要当好“倡导人”的角色,考验的是律师对“三性准则”的准确把握:保护性、专业性和前瞻性,公益律师千万不要“为名所困”、“为名所引”借案炒作自己。

互动阶段,参会人员围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标准、精神康复费、如何有效报警、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律师结合千千律师所守护天使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近年来所办理的典型儿童性侵案件,做了题为“儿童性侵问题的现状及办案疑难点”的主题分享。根据吕孝权律师引用的相关数据,当前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同时,吕律师结合《刑法修正案(九)》、《民法总则》、《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及各地方相继出台的防儿童性侵等相关规定,重点梳理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与从业禁止等防治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对办理儿童性侵案件的相关法律疑难点做了一些探讨,如:性侵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难获支持,男童被强奸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引诱幼女卖淫罪”依然存在,国家刑事补偿基金制度缺位,司法救助存在较大的困惑,《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名存实亡,师源性儿童性侵案件中校方责任不明,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不力,对入职和在岗教职员工的培训以及师风师德考评和奖惩机制流于形式,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教职员工监督管理缺位、用人不当,从业禁止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落实,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机制“只拍苍蝇,不打老虎”,校园防治性骚扰、性侵犯机制的缺失等等。而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则表现在诸如传统观念的束缚、办案机关的性别(儿童保护)意识和实操处理技能欠缺、办案过程中“二次伤害”问题突出、儿童性教育和安全教育缺失、心理鉴定、辅导和治疗的缺位,缺乏心理学专家证人制度的引入等方面。


案例研讨环节,全体参会人员就守护天使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正在承办的一起重大典型师源性儿童性侵案件进行了深入研讨,并从办案思路和策略以及事实证据补强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了一些专业性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主题为“防治儿童性侵犯,法律层面还有哪些可以做的?”的小组讨论大组汇报环节,大家相继提出了进一步推动立法完善,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与做法(如化学阉割),提高性侵儿童犯罪的起点刑,适当降低性侵儿童犯罪的举证责任,强化民事赔偿,建立全国层面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库,更好落实从业禁止措施(终身禁止),将性教育纳入学校义务教育课程中,加强培训,促成办案队伍专业化和专门化,培育更多专业的社会救助力量,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办案,引入性别问题专家,加强对性犯罪的专业研究,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评估,明确相应惩戒教育措施,形成综合性治理模式,强化对受害者的后续帮扶等诸多建议,一致强调应形成预防(为主)、制止、惩处、救助多位一体的性侵害儿童犯罪的综合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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