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注: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截至2018年3月1日,该法在基层贯彻落实刚好满两年,综合来看,既有不少收获,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由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搜集、整理、归纳的“中国反家庭暴力大事记”基本收录了中国反家庭暴力过程中相关时间节点上的重大事件,但鉴于所掌握的资源有限,我们无法穷尽所有,难免有遗漏之处,也可能会有一些信息不完全准确,欢迎所有关注中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朋友们给我们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和改进意见,以帮助我们共同完善本大事记,联系电话:010_84833270,邮箱:gongyilvshi@woman_legalaid.org.cn。
反对家庭暴力,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以下为中国反家庭暴力大事记正文内容: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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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中美妇女研讨会及1993_1994年世界妇女大会区域性论坛等会议的召开,反家庭暴力在中国正式成为一个学术议题。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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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中国妇女》杂志发表题为《家庭暴力白皮书》的文章,作者是北京律师皮小明,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在中国首次被提出。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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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开通当时全国第一条妇女热线,同时也是全国第一条心理公益热线。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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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以国际家庭年为契机,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在北京城区和郊区分别做了30例家庭暴力个案调查,后集结出版,这是民间机构对家庭暴力比较早期的个案研究。2004年,该中心正式开通反家庭暴力热线。
1994年10月,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京伦家庭科学中心开通了全国第一条“家庭暴力投诉热线”,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务。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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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_2000年),这是中国政府第一部关于妇女发展的专门规划,第一次明确使用了“家庭暴力”概念。
1995年9月4日-15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制定并通过进一步加速执行《内罗毕战略》的《北京宣言》和《北京行动纲领》,明确把对妇女的暴力和基本人权自由联系在一起,称“对妇女的暴力,侵犯、损害或剥夺了妇女的基本人权和自由”,中国政府承诺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的权益,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广泛地引起中国社会的关注。
1995年9月,湖北省一位女企业家建起了大陆地区的第一家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所,一年后不堪施暴者骚扰和社会舆论压力而关闭。
1995年12月,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研究与倡导的公益性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成立,中心一直将家庭暴力问题作为机构的重点关注、研究和推动领域,主要通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典型案件、意识和技能培训、送法下乡(社区)、试点建设、立法推进等方式,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开展。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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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湖南省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内地出台的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家庭暴力”一词进入中国官方文件之中。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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