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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家庭暴力大事记梳理 2(1990年-2017年)

  • 分类:千千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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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3-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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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家庭暴力大事记梳理 2(1990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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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注: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截至2018年3月1日,该法在基层贯彻落实刚好满两年,综合来看,既有不少收获,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由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搜集、整理、归纳的“中国反家庭暴力大事记”基本收录了中国反家庭暴力过程中相关时间节点上的重大事件,但鉴于所掌握的资源有限,我们无法穷尽所有,难免有遗漏之处,也可能会有一些信息不完全准确,欢迎所有关注中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朋友们给我们提供更多的相关信息和改进意见,以帮助我们共同完善本大事记,联系电话:010_84833270,邮箱:gongyilvshi@woman_legalaid.org.cn。

反对家庭暴力,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2003

2003年3月,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第一次提交《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稿)。之后,网络于2006年重新成立修订专家小组,经过三次专项调研、六次专门研讨、七易其稿,对2003年的建议稿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10年3月再次向全国人大递交。

 

2003年,湖南省综治委在全国率先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了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在“群众评价”部分占1分。

 

2003年6月12日,徐州市民政局和市妇联联合建立了徐州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发挥了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主渠道作用。

 

2003年12月,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反家庭暴力合议庭”

 

2003年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启动“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项目,这是中国基层检察院首次开展反家庭暴力相关项目

 

2004

2004年7月22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并以条例形式出现的地方性法规

 

据有关部门的权威调查,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在29.7%~35.7%之间(不包括调查暗数),其中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即8100万个)家庭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为男性,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宣告解体

2005

2005年,“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被确定为“平安长沙”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评比内容。

 

2005年2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女子监区调查》播出,CCTV《新闻调查》栏目组走进石家庄监狱女子监区,近距离接触那些因为遭受家庭暴力杀死丈夫被判重刑的女犯们,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轰动,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以暴制暴案件是否应该轻刑化和去罪化的广泛讨论和深刻反思,也成为日后各种反家庭暴力培训班的经典视听资料。

 

2005年8月28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了各机构防治家庭暴力的责任。此外,各省(区、市)也相继修改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均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出了专门规定。

2006

2006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2007

致力于多元性别平等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同语”于2007_2009年开展的《女同(双)性恋者家庭暴力状况调查及反暴手册编写》项目,对北京、上海、鞍山、成都、昆明、南宁、珠海、广州八个城市428份有效实地问卷和472份有效网络问卷统计显示,女同(双)性恋者所受家暴平均发生率为38.47%,远高于第三期全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公布的家暴发生率的24.7%。其中,来自父母以及亲属的暴力为48.2%,来自同性伴侣的暴力为42.2%;来自以前或现在的异性伴侣的暴力为25.0%;遭受暴力类型有身体攻击、持续的辱骂、精神虐待(包括被精神病或强迫治疗)、行踪受到监控及性侵犯等。“威吓公开性倾向”是同性伴侣中特殊的家暴类型。

 

2007年2月13日,湖南省长沙市妇女刘某家暴以暴制暴杀夫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后该案终审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2007年第二辑《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编)、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选入《湖南法院案例选》(第二辑)中,对基层法院审理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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