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关于我们

全部分类

历史回望

  • 分类:关于我们
  • 发布时间:2020-09-17 13:48:11
  • 访问量:0
概要:
概要:
详情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成立于1995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间组织。中心以妇女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以提供法律援助为救济途径,致力于中国贫弱妇女的维权事业,以独特和创新性的视角为中国的贫弱妇女排扰解难,维护她们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唤醒她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帮助其走上自尊、自立、自强之路。    

 

中心工作宗旨

励行法律援助,保护妇女权益,维护法律公正,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权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研究中国现阶段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妇女权益问题,推动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中心工作领域

(1)面向全国无偿提供来电、来访、来信及网络等法律咨询服务;

(2)承办重大、典型、疑难及具有代表性的妇女权益案件,为贫弱女性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3)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致力于推动中国公益法律事业的发展;

(4)多渠道开展性别意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宣传和教育,推动全社会对妇女权益问题和妇女法律援助的关心和重视。

(5)研究妇女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研究报告,并积极进行立法倡导,推动妇女权益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中心机构特点

1、中心成员中既有多年专门从事妇女法律研究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著名教授,也有北大法学院各专业的教授、副教授,还有一批非常优秀的法律各专业的研究生。高层次的学术人才和法律专业优势,为中心提供了高起点、高层次的工作条件。

 

2、中心以有关律师事务所的部分专、兼职律师作为骨干成员,这些律师既具有奉献精神,又具有丰富的律师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中心工作的高水平、高效率奠定了基础。同时,中心还广泛吸收了学术界、司法界、妇女界及新闻界的有关人士作为中心的外围成员,组成了专家小组,形成了广泛的、多层次的社会工作网络,增加了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

 

3、中心根据中国妇女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的实际需要,将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这一特殊的社会弱者群体作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专门研究妇女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问题,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

 

4、中心兼具研究与服务的双重职能,即通过中心工作这个窗口,了解妇女权益问题和法律援助问题并进行研究,反过来指导实践,推动法律的完善,从而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

 

5、中心顺应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需要和保护妇女权益的客观要求而诞生,其工作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6、中心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服务于广大妇女,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公益性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

 

中心运作方式

 

中心作为一个公益性民间组织,与其他机构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中心在运作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这些特点和优势,采取了一系列符合中国社会情况和特点的工作方式:

   

1、中心具有相对灵活和自由的运行机制。民间组织主要通过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从而达到自我发展和完善。中心的运作过程,是一个由自发、自觉到自主的过程,在中心的人力、工作内容以及发展战略等方面,都体现了自主灵活的特点,为中心能够成为一个有朝气、有活力的民间组织创造了条件。

 

2、中心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民间组织是由一部分志愿者基于某一理想而自发地组织起来的,因而往往有较高的社会信誉,能够吸引大批志同道合的专业人才参与。中心在办案、专题研究、研讨会以及开展各类社会活动中有效地发挥了社会各界、各类人才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了一个十分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从而使中心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强后盾。

 

3、中心社会联系广泛,与外界沟通渠道多。民间组织是社会性很强的团体,由于其人员构成广泛,运行机制灵活,因此有更多的机会和渠道获取信息、筹集资金、参与活动、拓宽领域。中心通过组织或参与各类社会活动,打开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渠道,拓宽了中心工作的运作方式和技巧,使中心置身于一个相对宽松的被广泛支持的社会氛围之中。

 

4、中心创立了较有特色的民间法律援助模式。由民间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其工作内容和方针是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更能反映社会所求和民众所想,所以更有针对性、预见性、方向性。中心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社会需求,创立了集法律咨询、法律研究和法律援助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民间组织的运行模式。

 

使命终止

 

2010年3月底,中心因故终止其历史使命,由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和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承继其使命和宗旨。2016年初,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宣布歇业。

 

 

中心主要成就

中心自1995年成立以来,运用国际NGO理念,致力于本土化的改革与探索,以极具创新性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惠泽了中国无数的贫弱女性,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在中国民间妇女法律援助领域里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辉煌。

 

从1995到2010年,这15年来,中心共接待来自全国的各类法律咨询3万余件(包括来电、来访、来信、网络等方式),内容广泛涵盖婚姻家庭、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劳动权益等多个领域;共为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贫弱女性免费代理案件900余件,办理各类重大典型有影响的案件200余件,范围涉及婚姻家庭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职场性别歧视、性骚扰、性侵害、家庭暴力和女劳工权益等,许多案件案件被社会主流媒体持续跟踪报道,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承办有关妇女权益的各类培训及研讨会100多场次,受众达数万人次,包括妇女、相关政府部门(劳动部门、人大、公安、检察官、法官等)、妇联干部、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中心成员撰写各类研究文章和报告200余篇,发表论文近百篇;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书、立法建议和研究报告近百件,一些建议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成功推动了相关法律政策的改革;出版了12部妇女权益和法律援助方面的著作,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此课题夯实了实践经验和理论根据。

 

随着社会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中心及时开拓妇女权益保护的新平台。中心于2002年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妇女法律援助网站,网址为www.woman-legalaid.org.cn(现为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官网),通过网站、通讯和律师协作的方式逐步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交流协作网络,广泛凝聚法律援助力量,与其他法律援助机构资源共享、合力共进,以推动中国妇女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2004年,中心又先后建立了中国妇女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保护及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三个专门工作组,并于2005年4月成立了“妇女观察·中国”,网址为www.womenwatch.org.cn,旨在对中国妇女权益保护状况进行调查、研究、观察、分析、评价和监测。为整合、调动更广泛的公益法律服务资源,推动中国公益律师队伍的发展,加强与其他法律援助机构资源共享、合力共进的力度,进一步存进中国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事业的发展,2007年1月,中心建立了“妇女权益保护公益律师网络”,并于2009年3月正式更名为“公益律师网络”。

 

中心取得的工作成绩以及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力和社会价值赢得了社会、有关部门和领导以及国内外同行的赞赏和肯定,也受到了国内外诸多媒体的广泛关注,有媒体将中心誉为中国民间妇女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1998年12月4日,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彭珮云女士亲临中心指导工作,1998年6月、2001年1月和2005年7月,美国前总统夫人希拉里及国务卿奥尔布赖特、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夫人、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副专员威廉·梅尔·康女士、欧盟主席巴罗佐夫人及大使夫人分别访问中心,对中心出色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十五年来,先后有近百家中外媒体对中心及中心办理的重大案件进行报道,各类报道达千余篇。2002年,中心被中国《财经》杂志选为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之一;2007年由司法部和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06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暨十大法制新闻评选”,中心被提名为“年度法制新闻人物”;2008年中心被授予“关爱女性机构奖”;2011年4月,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与中国平安集团联合主办的“2010年幸福中国公益项目奖”中,中心的“公益律师网络”项目被评为“2010年幸福中国年度公益十强”;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电话(Tel):010-84833270/84833276   传真:010-84833270转811
网址:www.woman-legalaid.org.cn  邮箱:ngo@woman-legalai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3号楼1304室邮编:100029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官方微博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京二分  京ICP备11048134号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